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合作问答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筹办期产生的费用应如何处理?

日期 :[2017年10月27]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3779

 

问:去年初公司成立后,一直处于筹办期,2017 年5 月正式投入生产,请问在筹办期产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 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8 号) 第九条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 号)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筹办期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应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或按照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


上一页:开票人到底能不能是“复核人”?

下一页:你真的懂发票?盖错章后果竟这么严重!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营改增最新税率表来啦!7月起将有这些变化......

营改增最新税率表来啦!7月起将有这些变化......
2017-07-03
重要通知!距离2015年度东莞企业年报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仅有63天啦!

重要通知!距离2015年度企业年报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仅有63天啦。快行动吧!请各位奔走相告
2016-05-05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上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鉴于会计主体的延续性,变更前的有限公司和变更后的股份公司实际上是同一个会计主体,因此应当延续原有限公司账面的历史成本基础
2016-03-28
新版税务检查证来了,快来看看长啥样?如何查验持证人身份?

 为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加强税务检查证管理,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
2018-08-21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