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发票年底没有收到,如果下年度认证,可以确认为下年度费用吗?

日期 :[2015年12月29]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925

 

东莞公司注册


从会计上讲,发票应当及时取得并入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问题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邦诚官方QQ4000910769

邦诚官方微信公众号:

邦诚财税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

延伸阅读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4月征期日历!


2023-04-14
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11%增值税来了!

为保证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的顺利调整,各地区、各部门应重新确定税金的计算方法,做好工程计价定额
2016-03-04
税务局预警!2024最新预警指标来了!


2024-09-06
税务总局发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税务总局发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2017-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