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广告费业务招待费计算基数是否包括视同销售收入?

日期 :[2016年02月25]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5044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广告费业务招待费计算基数是否包括视同销售收入?


提问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是否包括视同销售收入?


专家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五百一十二号)第四十三、四十四条规定,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 第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依据上述规定: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包括视同销售收入。

延伸阅读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政策】八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政策】八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2017-07-13
【忙】5月1日后17%税率取消,4月起将多交一个税,增值税发票认证取消...

4月1日新增一税种,今后部分企业的增值税发票认证取消了,5月1日后17%税率取消,另外对于目前财务人员税率的变更
2018-04-10
10条常用发票知识

在我国,现在直接能够列作单位支出的单据一个是税务部门的发票
2015-12-14
关于全程电子化登记执照领取有关事项的通知

从2016年8月16日起,在全程电子化登记中,申请人选择窗口领取营业执照的,采取就近领取原则,由企业注册地所在镇街分局负责打印及发放营业执照。
2016-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