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日期 :[2023年09月01]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1036

 


点击上方文字

关注我们~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件: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END-



邦诚财税

微信号

bangcheng_caishui

客服热线

400-001-8130



来源:本文素材来自财政部、环球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延伸阅读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创新之路

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创新之路
2017-08-17
热烈祝贺【迪斯福名车俱乐部】盛大开业!!!

邦诚集团旗下迪斯福车行5月9日在东莞市塘厦镇林村社区塘厦大道北505号A栋一楼盛大开业
2018-07-02
深度了解,哪些支出可以计入工会经费?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
2015-12-28
客户服务


201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