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合作问答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是否缴纳契税?

日期 :[2016年01月21]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5405

 

拆迁


提问

      拆迁补偿款购置房屋是否缴纳契税?


专家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规定:第十五条根据条例第六条的法规,下列项目减征、免征契税:


  (一)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规定:三、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


上一页:开票人到底能不能是“复核人”?

下一页:小型微利企业季度预缴实际利润额为负值,是否选择填写附表三进行申报?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涨知识 | 带你了解无形资产摊销


2023-12-22
什么是社保入税?社保入税政策解读


2023-10-13
公积金条例将修订!这7大变化你一定得知道!(关乎钱袋子)

公积金究竟能用来做什么
2015-12-08
个体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016-03-07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