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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旧账被翻,企业补税超百万!偷漏税行为严惩不贷,对照自查!

日期 :[2021年01月13]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2452

 

税务稽查一出手!银行+发票+物流+合同四位一体,金税三期+大数据让很多企业现出原形!2020年,国家将税率降低了,但是各个企业也得把该交的税上缴了,如果哪个企业再有什么偷漏税行为,国家一定严惩不贷。



企业历史旧账被翻出补税超百万!


2020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但是,与此同时,不少地区也在加大税务稽查力度。

税务稽查力度有多大?来看几个最新的消息:

1、企业历史旧账被翻出,补税超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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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1、定性你公司2012-2015年度少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印花税1337.70元、企业所得税合计1527149.75元,是偷税行为。

你公司2012-2015年度少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其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95553.11元,属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行为。

对你公司2012-2015年度少缴纳税款:1676849.62元进行追缴,并对少缴的税款1527149.75元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税务总局自3月中旬开展打击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截至5月底,共对1859户违法企业实施立案检查;移送公安机关1658户,抓捕虚开发票犯罪嫌疑人734名

3、在北京,北京市税务局依托税收大数据优势,对内整合上亿条纳税人开票数据;对外多渠道共享市场监管、公安、社保等部门数据信息,建成涵盖2.36亿条外部数据的数据仓库。

另一方面通过精准画像扫描,“一户式”归集数据,在全面整合相关涉税信息的基础上,对各项涉税疑点进行“一户一册”归集,全视角展示纳税人情况和风险疑点。

截至今年4月底,该局运用税收风险管理新模式派发任务1839户67.96%的纳税人收到风险提示后自行补缴税款1.72亿元

4、在福建,福建南平市税务局5月28日一天发布66份税务稽查公告,均与发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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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稽查7个重点,老板和会计一定要知道!


一.2020年税务稽查怎么进行?

目前,税务机关的数据主要来自税务端、企业端和第三方涉税数据交换。

税务端数据:通过核心征管、汇算清缴、重点税源、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等途径来获取;

企业端数据:通过财务报表、电子财务账套和直报数据等相关资料来获取;

第三方数据:包括工商、海关、公安、质检、财政、国资委和互联网等数据。

在储备了这些海量数据的前提下,税务机关对各行业风险特征进行分析,对风险性质相同的共性事项建立数据模型。

横向比对:根据同行业间的数据来判断你企业在同行中的数据和各项比率是否符合,是否存在异常。

纵向比对:企业自身的各项数据间进行交叉比对,看逻辑关系是否正确,从而确定是否存在异常。

除此之外,税局还会进行跨部门合作查处企业违规行为,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企业的经营状况、税收情况尽在税务局的掌握中。


二.2020年税务稽查的7个重点

1、虚开发票

国家打造了最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虚开发票一旦被稽查,除了补缴税款,构成犯罪的,更要承担刑事责任。

2、公转私

《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表示:严惩虚构支付结算,公转私、套取现金,支票套现。

3、骗取出口退税

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在内的四部门联合预防和打击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4、增值税零申报

作为一些企业常用的手段,增值税零申报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零申报持续时间一旦达到6 个月,税务机关就会对企业展开分析调查,确认企业是否存在隐匿收入等问题。

5、虚列人员工资

前些日子不少企业因为个税APP上的申诉被查了。另外,针对人员工资,税务机关会从工资支出凭证、企业职工人数、薪酬标准等方面严查工资费用。

6、税收优惠企业认定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也是税务机关清查的重点。

7、税负率异常

税务异常一直以来都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如果企业平均税负上下浮动超过20%,税务机关就会对其进行重点调查。



78个常见涉税风险企业老板和会计务必对照自查!


面对最严税务稽查企业如何应对?不要等到税局找上门,才开始重视。送给你们78个常见涉税风险,建议老板和会计对照自查!

企业财务人员应知应会的78个常见涉税风险

一、增值税的26个涉税风险点 

销项税

1、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是否存在以下情形?现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仅将开票部分对应的收入入账以货易货、以货抵债收入未入账销售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水、电、汽等费用,不计、少计收入或冲减费用。

2、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资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捐助、赠送。不计或少计应税收。

3、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折让,开具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4、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是否按规定纳税?

如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装卸费等

5、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是否作销售处理?

6、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7、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是否依法纳税?

8、有兼营行为的纳税人,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是否按规定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是否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9、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

10、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有无擅自扩大免税范围的问题兼营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免税额、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是否准确。

11、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征收增值税,核算是否正确?

12、增值税纳税义务的确认时点是否正确?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13、是否存在不符合差额征税规定,而按照差额征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情形

14、是否存在未依法履行扣缴税款义务的情形。


进项税

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发票票面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情况

2、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输业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存在下列情形?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所发生的运费抵扣。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抵扣进项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

3、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4、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进一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否真实合法?进口货物品种、数量等与实际生产是否相匹配

5、发生退货或取得销售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6、从供货方取得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是否冲减当期的进项税额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往来科目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7、用于简易计税方法、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业务

8、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是否抵扣进项税。

9、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二、企业所得税的32个涉税风险点

应税收入

1、企业取得的各类收入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2、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中间科目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如利用“其他应付款”、“递延收入”、 “预提费用”等科目

3、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5、是否存在税收减免、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应会的

6、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是否存在未将取得的应税投资收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未按地区税率差补缴企业所得税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计税险

8、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9、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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