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资讯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日期 :[2015年09月08]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5120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9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现就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四条所称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仅限于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本公告施行时间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施行时间。?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1010



上一页:关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全国推广

下一页: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值试点的通知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否只能在12月实行,11月可以吗?如何进行计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全
2016-02-17
个体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016-03-07
10月抄税未延期,及时抄税防止税控被锁死!

10月抄税未延期,及时抄税防止税控被锁死!
2017-10-09
知识产权贯标是目前企业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

企业的品牌意识逐渐加强,创新型企业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知识产权问题,往往成为其走上竞争舞台的“软肋”
2018-04-12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