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资讯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案例:看看纳税信用评价对企业办税会有多大影响!

日期 :[2016年01月28]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525

 

纳税信用评价影响


案情简介

  2015年9月,地税机关受理了甲企业纳税信用评价复评申请,该企业2014年度纳税信用被评价为D级,在国税机关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时“重重受阻”,既要比其他级别纳税人多提交申报资料,还要被纳税评估。为此,该企业对其信用评价结果提出异议,申请进行复评。经地税机关核实,甲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登记了乙企业,而乙企业在2014年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截至2015年9月仍未解除。国、地税联合复评后一致认为甲企业2014年度纳税信用仍维持D级不变。

税法分析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40号公告)规定,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加强出口退税审核。《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2号公告)规定,上一年度内,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评定为四类;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对其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国税机关除审核电子信息外,还应逐笔人工审核对应的原始凭证,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出口退(免)税评估。

  本案中,乙企业于2014年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根据40号公告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而其法定代表人也是甲企业负责人,属于40号公告中“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情形,甲企业由此被“关联”直接判为D级。所以,甲企业纳税信用复评结果维持原状。同时,甲企业将在发票使用、出口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等方面受到严格的审核监督。


来源: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


上一页:关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全国推广

下一页:【每日税事】保监会:将尽快推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关注:对社会组织报送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环节取消!

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为简化工作程序、减轻社会组织负担
2016-01-22
6月1日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2020-06-02
什么是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即征即退账务上怎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管理措施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公告第60号)第一条规定,将增值税即
2016-01-18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增值税是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要是指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应税、扣缴税款行为应
2016-02-16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