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资讯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案例:看看纳税信用评价对企业办税会有多大影响!

日期 :[2016年01月28]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3769

 

纳税信用评价影响


案情简介

  2015年9月,地税机关受理了甲企业纳税信用评价复评申请,该企业2014年度纳税信用被评价为D级,在国税机关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时“重重受阻”,既要比其他级别纳税人多提交申报资料,还要被纳税评估。为此,该企业对其信用评价结果提出异议,申请进行复评。经地税机关核实,甲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登记了乙企业,而乙企业在2014年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截至2015年9月仍未解除。国、地税联合复评后一致认为甲企业2014年度纳税信用仍维持D级不变。

税法分析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40号公告)规定,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加强出口退税审核。《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2号公告)规定,上一年度内,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评定为四类;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对其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国税机关除审核电子信息外,还应逐笔人工审核对应的原始凭证,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出口退(免)税评估。

  本案中,乙企业于2014年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根据40号公告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而其法定代表人也是甲企业负责人,属于40号公告中“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情形,甲企业由此被“关联”直接判为D级。所以,甲企业纳税信用复评结果维持原状。同时,甲企业将在发票使用、出口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等方面受到严格的审核监督。


来源: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


上一页: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

下一页:【每日税事】保监会:将尽快推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和实收资本是一样的吗?

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是否同一概念,是否相等?注册资本是公司在设立时决定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2016-02-02
广东国税首批省内通办业务成功在东莞、珠海上线

广东国税首批省内通办业务成功在东莞、珠海上线
2016-10-11
涨知识:房屋产权期限有哪些?使用权到期后,该怎么办?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房子这最重要的财产可不容一点马虎!70年后,我们的房子还属于我们吗?到期后,我们又该做点啥
2016-01-28
纳税人纳税申报时未按照规定报送纳税资料是否一定会受到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的,可以依情节进行处罚
2016-02-23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