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2月01]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130
近日,税务总局印发长江经济带(泛长三角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信息交换实施意见,要求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加强税务机关协作,建立长江经济带税务信息交换平台,解决纳税人外出生产经营遇到的实际问题。
依托税务信息共享平台,泛长三角区的税务机关定期向平台上传本地外管证的开具作废、外地外管证的报验、外出经营活动申报完税以及核销报验登记等信息,这些信息传送到区域内其他省份,形成了区域内信息共享,为各地税务机关共同为纳税人搞好服务打下重要基础。
纳税人从甲地到乙地税务机关开展外出经营,报验时,乙地税务机关将相关信息直接导入到系统,无需纳税人等待。等到纳税人在乙地经营结束,乙地税务机关再将相关申报完成及核销报验登记等信息通过平台“发货”给甲地,甲地“收货”后完成外管证缴销。这样一来,让纳税人少跑腿、少费时、少花费,大大方便了纳税人的跨区域生产经营。
外管证信息交换机制建立后,税务机关之间以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不断提升跨区税收管理服务协同水平,积累了可推广、可复制的创新经验。
“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各地实现信息共享后,纳税人不用提供纸质外管证进行报验,这些好做法可以在全域推广。”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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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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