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资讯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税率拟设定为11%!

日期 :[2016年02月29]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3804

 

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税率拟设定为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


建办标〔2016〕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适应建筑业营改增的需要,我部组织开展了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影响的专题研究,并请部分省市进行了测试,形成了工程造价构成各项费用调整和税金计算方法,现就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的顺利调整,各地区、各部门应重新确定税金的计算方法,做好工程计价定额、价格信息等计价依据调整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前期研究和测试的成果,工程造价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相应计价依据按上述方法调整。

      三、有关地区和部门可根据计价依据管理的实际情况,采取满足增值税下工程计价要求的其他调整方法。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采取措施,于2016年4月底前完成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在调整准备工作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2月19日

上一页: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

下一页:税务总局:职工交通补贴和供暖费补贴在会计核算上可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正式回应!从今年开始企业是不是每半年就可以申报享受一次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2021-06-28
收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信息内容是否可以不填具?对购买有影响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
2016-02-17
企业在填制年报时17种常见的错误要注意!法律后果很严重!

在开展2015年度年报宣传工作中,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将去年年报抽查中发现的17种常见错误进行汇总,以告知书的形式发放给企业
2016-01-26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几种情形,一起看看!

用于简易计税办法、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015-12-18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