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合作问答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哪些情形可以延期缴纳耕地占用税?延期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日期 :[2016年03月10]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594

 

哪些情形可以延期缴纳耕地占用税?延期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提问


      哪些情形可以延期缴纳耕地占用税?最长期限是多久?

专家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号)规定:第三十八条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耕地占用税税款的,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省地税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特殊困难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标签: 耕地占用税

上一页:开票人到底能不能是“复核人”?

下一页: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纳税人是否需要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个税起征点提高,棒棒的你以后能省下不少钱了

3月5号上午9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此次会议对于改变个人所得税作出一个明确的说明
2018-03-06
资产在异地出租所涉及的税费是在经营地缴纳,还是在不动产所在地缴纳?

B公司(注册地址在海口)在三亚有块地40亩,出租给A公司,请问:出租所涉及的税费是在海口缴,还是在三亚缴。B公司司在三亚有分公司负责出租事宜。
2016-03-31
你问我答 | 公司什么时候可以享受社保费减免?迟申报能享受减免吗?


2020-03-23
建筑施工业务的营业税纳税地点是劳务发生地还是公司所在地,如何开票?

某公司对旧房进行拆除改建新房,施工方为包头的一家公司,请问工程完工后,对方给我公司开具发票,是应在呼市当地开,还是应在
2016-01-28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