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资讯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东莞个体户可申请简易注销

日期 :[2017年06月27]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3859

 

东莞的个体工商户将执行简易注销程序——《东莞市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简易程序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正式施行。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简易程序,是指登记机关简化登记流程,对依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当场核准登记,或对符合特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依职权注销的程序。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截至去年年底,东莞的个体工商户一共有51.1万户,同比增长12%,是企业数的1.55倍,超过全市市场主体的六成。


根据《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机关收到注销登记申请后,当场受理、当场核准并颁发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的,继承人可凭合法继承人的证明文件申请简易注销程序。不过,如果个体工商户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利害关系人提出与个体工商户存在劳动争议的,又或者是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要求限制办理注销登记的,都不适用注销登记简易程序。


《办法》明确,2016年3月1日前,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登记机关通知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领取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可以依职权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关依职权注销前,会通过门户网站公告拟依职权注销名单,公告期为3个月。


上一页:“专精特新”企业能享哪些税惠政策?

下一页:好消息!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继续实施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东莞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综合试验基地揭牌,将创新集群注册登记模式!

东莞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综合试验基地揭牌,将创新集群注册登记模式!
2017-10-23
一文了解 | 现金流量表对企业的重要性


2023-10-27
重磅!!国务院明确将试点“证照分离”,与你有关!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开展“证照分离”试点,着力缓解办证难,激发“双创”活力。
2015-12-17
【忙】5月1日后17%税率取消,4月起将多交一个税,增值税发票认证取消...

4月1日新增一税种,今后部分企业的增值税发票认证取消了,5月1日后17%税率取消,另外对于目前财务人员税率的变更
2018-04-10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