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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月部分税种申报期限延至25日!

日期 :[2017年10月12]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3112

 

温馨提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10月征期相关工作的要求,为方便广大纳税人申报纳税,现将2017年10月份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文化事业费等税费种,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由10月23日延长至10月25日



10月20日:资源税申报截止日

10月25日:企业所得税申报截止日、增值税申报截止日、消费税申报截止日、文化事业费申报截止日、废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截止日

注:具体纳税申报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上述申报日起仅供参考。


上一页: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

下一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税务行政处罚(简易)执法文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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