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资讯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政策】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增值税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日期 :[2017年10月19]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3579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增值税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增值税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1号)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使(领)馆馆员个人购买货物和服务,除车辆和房租外,每人每年申报退税销售金额(含税价格)不超过18万元人民币。

  二、使(领)馆及其馆员购买货物和服务,增值税退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发票上未注明税额的,为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税额。购买电力、燃气、汽油、柴油,发票上未注明税额的,增值税退税额为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相关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额。

  三、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具体以退税申报受理的时间为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增值税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1号)第三条第2点和第四条同时停止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7年9月29日


上一页:海关总署发布公告 对美加征84%关税这样执行 →

下一页: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房产契税新政发布,与旧政有哪些变化?契税新政后买房到底能省多少钱?

2月19日,税务总局等三部门发布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新政策区分了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2016-02-24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的税会差异,您知道吗?


2022-11-11
公司不知情情况下收到一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影响申请出口退税?

公司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经国税局告知,该发票为客户虚开,对此公司事前完全不知情,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影响申请出口退税?
2016-03-28
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未认证,如何处理?

公司购买一批原材料,销售方发货当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收到货时发现材料短缺,公司对应付货款提出异议
2015-12-15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