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1月27]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7974
公司首次购买税控盘的820元,买的时候税务机关说可以从税款里抵扣,有没有时间限制?如果一年内都不会有收入,可在下一年抵扣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符合规定的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时间没有限制。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