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邦诚首页 > 新闻资讯 > 合作问答
邦诚动态 政策资讯 干货知识 合作问答 会计处理 资料下载 相关推荐

 

企业以买一送一等方式组合销售商品,企业所得税上应视同销售处理吗?

日期 :[2016年01月19]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4354

 

视同销售


提问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企业所得税上应视同销售处理吗?


专家回复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邦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91-0769

(责任编辑:邦诚财税官网

邦诚财税愿景:找邦诚财税,当甩手掌柜!您身边的财税专家!

提供|东莞公司注册|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代办营业执照流程|公司注册许可证|公司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


上一页:开票人到底能不能是“复核人”?

下一页: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能否跨年度入账并税前扣除?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清溪两企业纳入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备更新淘汰老旧设备专项项目

日前,从市经信局获悉,我镇天元和明门2家企业成功纳入2015年广东省升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备更新淘汰老旧设备专题项目计划,全市共6家企业
2016-03-18
如果总公司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那分公司是不是也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如果总公司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分公司连续12各月应纳税所得额小于500万,那分公司是不是也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还是也可以在当地税局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2016-04-06
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106项涉企审批事项公布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2018-10-12
个人转租住房,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可以享受10%的优惠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
2016-03-11

×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