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怎样填写?

日期 :[2015年12月14] 编辑 : 邦诚财税 【纠错】 浏览次数 5194

 

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怎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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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条规定,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


1.“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增值税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


2.“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


3.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


4.销方开户银行及账号栏内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号码;


5.备注栏内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其他项目按照专用发票填开的有关规定填写。

第十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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